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介紹我心目的第二台相機

不小心買了一台 D80,
人生在世總有許多的意外。

就在買 D80的前幾天,
有一團高中生來園區逛逛,
後來有兩、三位拿了單眼的…
於是…我一個衝動就買了…
事情就是這樣發生的。

在單眼鏡進入軍備競賽之後,
其實大家的法寶都一堆,
但是我兼持人要比機兇的原則,
介紹一台好用的相機。

如果你是下列幾個選項之一的人…那非常的適合你…
  1. 家裡有小嬰兒的人
  2. 暫時不想買單眼,又想要拍出好照片的人
  3. 開 Focus的人
  4. 家裡賣螺絲的人
  5. 想要做網拍的人,拍點生活小雜貨…之類的
好了…
我要介紹的就是 sony 的 H 系列的 H10,
目前售價約是 9000元有找…
太屌的價錢了。

這一台就是傳說中的類單眼,
因為他…有點小煩,
拍照的時候要把鏡頭蓋拿下來,
拍完還要收回去。

目前只有 810萬畫素,
以後也不會增加了。
如果要更進階一點的,
可以選擇 H50 氣 910萬畫素的,
H50同時還有許多新款消費型相機的功能…如微笑快門等,
詳請要去官網看一下。

小時候,
曾經有一個朋友拿了他哥的 H 系列出來玩,
所以我不小心發現了這個系列還有一個小缺點,
就是…比一般的消費型相機笨重了一點。
並且沒有很多的相機包可選…,
所以我那個朋友必須要偷偷摸摸的從手提包拿出相機,
拍完再偷偷摸摸的放回去,
不過為了追求畫面的品質…這是值得的。

接下來…我也沒話了,
詳細規格請上網站,
主因是有一個朋友說 H系列的拍完比 T系列好,
但我從數據上來看,
除了光學變焦的倍數差距大之外,
其實也就還好。
不過我蠻相信他的,
雖然他的智商不高,
但他的眼力應該不錯。
並且他常用 canon 400D 和 D80,
相信他的色感不錯。

目前又有一個朋友說…
H系列在晚上的表現比T系列好很多…
我一直在接受新的資料之中…

總之,
我覺得這不錯,
尤其是我覺得拿超薄系列感覺有點娘…
在這個情況下…阿斌快買一台。

因為有拍小嬰兒的,
選這個系列…顏色好,
快門夠快。
要拍生活用品的,
這系列…他有景深也有景淺。

不過我不會買,
因為我有一台 D80,
接下來想我隨身好帶的,
如果要買…我將會買超娘的…T77…比較過的。

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什麼是部落格行銷(2)

自已也可以架 blog

我第一次遇到blog時,
是有一套叫 Movable Type 的軟體,
同時的軟體還有 LifeType(pLog) 和 WordPress。

那時候,
我其實是在玩免費軟體而已,
但是發現這些套裝程式都還蠻有趣的,
不過當時的中文化並不像現在這麼好,
我只是玩玩而已。

雖然我曾經架過一個部落格網站,
不過那時主要還是以練習為主。

免費的blog

後來我第一個申請的是 blogger,
那時它不被 google 列為帳號服務。
後來用過了 yahoo 部落格、roodo、xuite、還有這個無名小站、pixnet,
還有一個大家會忘記的 msn。
搞了一圈,
我最喜歡 blogger。

因為 blogg 最大的優點就是…它真的是blog血統的設計。

像是 yahoo和msn 最大的缺點是版面很死板,
無名小站最大的缺點是不能使用javascript …這樣就不能隨心所欲的修改版面,
其它…我認為功能太多也是缺點,
因為我只想要發佈文章…我也不要相簿、也不要名片,
但是卻得要使用所有的功能…
就算關閉了…也還是有一個連結在網頁上,
感覺很亂…不喜歡。

不過 blogger 最大的缺點就是…台灣人都不上的呀!
在無名裡可以輕易遇到朋友回應,
在blogger卻異常的困難。
因為大部分的使用者有擁有 msn、yahoo、yam的帳號,
並且習慣使用這些帳號勝於 google。
所以在 blogger 是很難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這…很重要…po文的人總是需要回應鼓勵的。

除了找不到同好之外,
blogger在我的評分之中…是最好的。

2009年2月1日 星期日

又到了新願望的時

誰記得我一年要有幾次新願望,
大約是…三到四次吧!

國曆年要一次,
農曆年要一次,
過生日要一次,
暑假結束要一次,
心情好時又來一次,
心情不好也來一次,
算一算…我浪費在規劃新願望的時間比實踐它的時間還要多。

現在…說好是2月1日,
但是我已經忘了我1月1日的新年新希望…。

忘了…

又過了20分鐘,
嗯!
我沒有健忘…我今年好像忘了許願。

維持台灣人一貫的傳統,
我的願望之一是「減肥」。
另一個…其實沒有了。

接下來有一個不算是願望的想法,
希望可以養成勤作筆記的習慣。
把我想要做的事都記下來,
並且把接觸過的聯絡人也記下來,
有時間分類、整理,
沒有時間至少有記綠,
日後翻翻也有東西可以看。
這個動作說來容易,
但一向以記憶體大著稱的我,
其實是很懶得用筆把事情紀錄下來的。
原因一是…我自以為用電腦記是現代化的過程,
但錯了…因為電腦很難隨身帶在身邊,
但是小筆記本卻可以。
原因二是…我真的可以把事記很久,
約2個禮拜內的事都可以,
後來…就希望14天內我可以辦完,
不然…我會覺得這輩子從沒有參與過那一件事。

最近還要做什麼事,
我的表列如下…
  • 寫一個無名灌水程式,我要贏過小斌
  • 另外無名無法使用google map api,因為它不給js用,所以要用另一個地圖的網頁記錄我的活動路線。
  • 搞一下朋友的網誌
  • 把我的電腦硬體稍加整理,因為有兩台,一台要充當liunx了,先備一下資料,整一下硬體,掛一下dvd。
  • 然後,有空的時間,忘了上面所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