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到底誰會來我的網站,
結果…應該是沒有人會來…答案是肯定的。
後來,
我強烈要求自己…要建立人脈關係,
所以不斷的逼迫帳號為 abin 和 GodPlaysU 的人一直來上我的部落格,
嗯…
因為有一些人的部落格沒有幾個字,
可能寫上…「今天好煩」,
結果就會有80幾個人留言給他…
這種人氣指數,
是我一靠子無法達到的境地。
最後,
我想要關掉我的「誰來我家」,
但是身為懶得動手的我,
用了30秒找不到動作連結,
就有一點放棄了。
突然發現,
路人之一的「網路賺錢」的大哥,
相當好奇,
好奇的不是網路賺錢模式,
而是面對這麼有勇氣的人,
值得去看一下先。
我從來不懷疑網路賺錢的模式,
因為模式都是會成立的,
只是何時…這個模式會開始解體。
說解體也許太嚴重,
因為外在條件的變遷會導致各種行業的變化。
在約2000年之前的網路賺錢模式,
通常是指…按廣告,
大家在家裡狂按廣告,
就會有連結數,
就可以分得到廣告商來的分紅。
而廣告商也真的可以從那一些廣告中推銷出商品,
一切都是那麼的美好。
那時候…還有作幣程式,
就是把電腦開著…用程式按廣告,
人就跑了…。
當然…也有防弊系統,
每個時代都有正反軟體的存在…。
後來經過網路泡沫化的日子,
這個模式也解體了。
如果網路沒有泡沫化,
狂按廣告的模式…還是會受到google 的挑戰,
google唯一的獲利方式,
也還是網路廣告,
不過他採用了「連結才收費的方式」+「關鍵字系統」,
讓廣告商更有信心,
讓消費者真的可以找到商品,
並且讓每個網站都可以方便的放置廣告欄位,
以分得部分的利潤…。
以上我隨便講講,
想要深入研究的…相信有很多的資料在網路上。
google或許很賺錢,
不過基本的商業模式約會有60%以上和2000年前的是一樣的,
所以我很佩服能夠在其中又想出好方法的公司,
還有…其實裡面有一部份是抄「overture」的,
後來「overture」的股東之一是奇摩…告了google,
然後…他們就和解了,
因為google 廣告賣了某個比例的股份給 yahoo,
就這樣…大家握手言和,
我真的很佩服新時代的商業模式,
何必呢…大家都變成自己人就好了嘛!
連律師費都省了一部份。
講回到這位網路賺錢的大哥,
我真的有一個好奇這麼網路上素未蒙面的路人,
…
後來,
我發現他們還是得要不斷的po一些好玩的事,
或是新奇事…來建立網路人脈,
其實賺錢…這樣是對的。
但是我更好的方法…如果他有看到,
可以寫email 給我…讓我來告訴他。
在其中有一篇文章…
網址是:http://www.wretch.cc/blog/simon3381423/25863536
我一看就覺得…這是唬爛的,
如果是真的…也不能會上報的,
特別是像大陸這一種形象本身已經不太好的國家,
更是注意他們的道德風格。
就像大陸人…一邊下載日本a片,
做了全亞洲男人都會做的事,
也許是全世界…
但是卻要一邊賣日本鬼子真是沒道德,
這又何必呢…?
像台灣人一樣多好…
面對自己的一切…
可惡…我又講太多了。
講回那一篇文章,
文章還真是用心的,
看字數就知道…相當用心,
但是這個人的才華卻用錯地方了,
原始作者應該是可以去當記者,
貢獻上天給他的天賦…對於文字的天賦,
有時候…叫我寫出這麼長的文章…還真是要我的命。
或是他想表達幽默…也沒有很好笑。
就這樣…我用著我不輕易相信別人的習慣…我認為那篇文章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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