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 星期二

關於900元!

昨天我老母在看救國團的招生簡介…, 我順口問她有沒有要去學一下什麼東西, 她叫我出門去玩一下呀! 因為那份簡介最後有900元可以去淡水或是忘了…哪些地方。 但是我覺得…那很貴。 因為出門去玩一定要帶的東西就是「朋友」, 所以我和朋友要一起付出的成本至少是1800元。 如果可以找到4個人, 那就是3600元。
由住在淡水34年、住在沙鹿6年的徐先生表示: (34+6=40,所以徐先生今年是34歲,我數學不好) 1.油錢 1公斤可以跑10公里 來回約400公里->40公升 1公升約28.5元->400公里共1140元 2.過路費 來回8個收費站 8*40=320元。 3.接下來是機會成本,因為遊覽車可能有飲料可以喝,我們一個也不能少 每個人在路上可以喝2瓶「茶裏王」, 來回共4瓶,4個人就有16瓶=320元 小計:1140+320+320=1780元。
3600-1780=1820 1820元, 全部拿來吃午餐, 那不就是吃死大家了嗎? 而且還有其他的好處,
  1. 想要尿尿就去休息站,不需要憋呀!
  2. 想去夾娃娃就去休息站,不需要等呀!
  3. 想去看馬子就去休想站,不需要忍呀!
  4. 想要改變行程就馬下去了,多方便呀!
如果3600元換個方式去玩, 打球,打到虛脫。 喝咖啡,喝到掛。 唱歌,4個人能唱多久。 吃東西,也吃的不錯了。 重點是:不想跟老人團出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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